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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大党发〔2017〕71号关于印发《天津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聘任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2017-07-13 08:42  

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

师大党发〔2017〕71

关于印发《天津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聘任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:

《天津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聘任办法(试行)》已经2017年519第七届112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

2017年5月19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天津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

特聘教授聘任办法(试行)

   

   为全面落实全国和我市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,根据中宣部、教育部《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》(教社科〔2015〕2号)和《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、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<关于在天津市高校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的意见>的通知》(津党教〔2017〕50号)要求,建设一支专兼结合、结构合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,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效果,特设立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(以下简称思政课“特聘教授”)岗位,并制定本办法。

   一、选聘条件

思政课“特聘教授”岗位面向全市、全国社科理论界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、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等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公开选聘,重点是市委党校、市委宣传部、天津市社科院以及全国有影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科研教学专家。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:

   1.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,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在政治原则、政治立场、政治方向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思想品德高尚,工作态度端正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2.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在哲学社会科学或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领域有一定造诣,在本系统(行业)有较大影响和较高知名度。

3.了解和熟悉学生特点,有较强的表达能力,授课效果好,能够贴合学生特点开展授课,富有吸引力、号召力和感染力。

4.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有一定的宣讲工作经验,能够深入浅出地将深刻理论讲鲜活,能够积极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与政策宣讲任务。

5.原则上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,身心健康,能够统筹好本职工作与授课工作的关系。

6.专家学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
   二、工作职责

思政课“特聘教授”由学校统一选聘,聘期4年。思政课“特聘教授”要履行以下职责:

1.参与课程讲授。结合各自工作时间和研究领域,每年以示范课、专题课等方式参与1-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,或举办思想政治教育类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不少于2场。

2.推动教研科研。指导或参与我校教学科研团队,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研究和教学研究,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吸引力感染力。

3.支持学科建设。指导和参与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、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及专业建设。

4.指导实践教学。指导或参与我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工作,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。

三、选聘程序

1.马克思主义学院提出思政课“特聘教授”建议名单,经宣传部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研究后报送校党委。

2.校党委审核、批准。

3.学校发文聘任。

四、薪酬待遇

思政课“特聘教授”按照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获取相应报酬:

1.思政课“特聘教授”所做的示范课、专题课、学术报告、专题讲座,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相关标准支付劳务费。

2.思政课“特聘教授”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、学科建设、实践教学等,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按学校相关标准支付劳务费或专家咨询费。

3.思政课“特聘教授”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,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按规定报销科研教学团队建设经费。

4.思政课“特聘教授”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,达到学校绩效奖励标准的,经社科处审核,由学校按相关标准支付报酬。

五、管理制度

1.动态管理。思政课“特聘教授”实行分批聘任、动态调整。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思政课“特聘教授”,经学校研究,可以解除聘任关系。

2.思政课“特聘教授”聘任期内一旦发现政治立场错误或存在违背师德、违法乱纪等问题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直接取消聘任资格。

3.坚持意识形态责任制,按照“谁聘任、谁负责,谁审批、谁监管”的原则,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、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通知》(津党教〔2014〕53号)和《关于强化高校党委政治责任加强论坛、讲坛等管理的通知》(津党教〔2016〕26号)以及《天津师范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管理办法》(师大党发〔2016〕125号)要求,做好相关工作。

附件天津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建议名单(首批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天津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

特聘教授建议名单(首批)

(以姓氏笔画为序)

   史瑞杰  天津市社会科学院院长,教授

   孙兰英  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,教授

纪亚光  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,教授

肖贵清  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,教授

袁世军  天津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、市社科规划办公

       室主任

   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副校长,教授

程美东  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,教授

熊晓林  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,教授

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   2017年 712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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